- 总台活动供应商库管理规定
- 作者: 文章来源:宿迁台 更新时间:2020-01-21 17:10:59
总台活动供应商库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广电总台活动供应商的管理,降低活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广电总台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活动供应商管理,保障总台权益,根据《宿迁广电总台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结合总台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广电总台合作,提供活动相关服务或产品的供应商;本规定适用于总台及下属各单位、各创收部门采购相关供应商的活动服务行为。供应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台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备与所提供服务或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或认证。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供应商选择与评审1、广电总台将根据活动需求,如场地提供商、设备租赁商、演艺公司、餐饮供应商等,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2、供应商需提交详细的服务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广电总台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对收集到的供应商进行逐一评估,综合考虑确定合作供应商。可从以下方面考量:(1)资质和信誉,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2)经验和案例,查看其过往服务过的类似活动;(3)服务质量,可通过客户评价、实地考察等了解;(4)价格合理性,活动采购方在评估供应商价格的合理性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参考:1. 市场调研:广泛了解同类型供应商在市场上的普遍价格范围,将其作为参考基准。2. 成本分析:尝试了解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大致成本构成,看其报价是否与成本相符并有合理利润空间。3. 报价明细: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分析各项费用是否合理,有无不合理的附加项或过高的单项价格。4. 同类比较:与其他进入供应商库的同类供应商报价进行对比,评估其在行业内的价格水平。5. 历史数据:如果有以往与该供应商或类似供应商合作的价格记录,可进行对比分析价格的稳定性和变化趋势。6. 谈判与协商:通过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协商,了解其价格弹性和降价空间,进一步判断价格合理性。7. 质量与价格关联:考虑价格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关联,避免单纯追求低价而忽视质量。8. 长期合作潜力:分析从长期来看,该价格是否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在成本控制上具有可持续性。9. 附加价值:评估供应商是否能提供除产品或服务本身之外的附加价值,如更好的售后服务等,这些也会影响对价格合理性的判断。(5)响应速度和沟通能力。四、入库登记及管理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详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擅长领域、优势特点等。根据供应商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总台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依据。总台定期对供应商库进行审查和更新,剔除不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补充新发现的优质供应商。与供应商合作后,活动相关方及时对供应商评价反馈, 作为后续评估的参考,供应商需配合广电总台的管理要求,如提供必要的报告、数据等,不断优化和完善供应商库,为 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保障。五、合同签订与执行广电总台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确保质量、数量、时间等符合合同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服务或产品无法满足合同要求,供应商需提前与广电总台沟通,并达成书面协议。六、违约责任与处罚如供应商违反本规定或合同约定,广电总台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具体处罚措施将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七、附则本规定由广电总台负责解释和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为准。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2020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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