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长三角高新视听博览会广电展馆搭建询价公告
- 作者: 文章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更新时间:2022-08-12 10:46:32
- 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长三角高新视听博览会广电展馆搭建
2、项目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新庄)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拾叁万伍千元整(¥135000.00元);
4、展馆搭建相关要求:
A. 展位面积54平方,限高4.5米;
B. 展台风格契合展会主题:要求多媒体、声光电等;
C. 展台要求:国际范,科技感;
E. 展台材料要求环保、绿色,符合展馆规定的材料,不允许使用展馆禁止材料,如弹力布等;
F. 遵守展馆安全管理规定、特装施工管理规定、布展安全管理规定;
G. 配合疫情期间的所有规定:包括办理证件、出入管理、测量体温、口罩、消毒器材等防疫物资的配备;
H. 配合参展商进行联防联控的防疫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拥有同类型视听展览会布展经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提供材料
1、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每日9:00-12:00,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宿迁市发展大道1886号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905室;
3、提供以下所有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合并的营业执照;
(2)本单位或公司的相关类型项目业绩;
(3)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书;
(4)报价单。包含设计、主材、辅材、制作、运输、安装、人工、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所有复印证件必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或邮寄到我台。
四、评标办法
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包含需提供材料、报价单、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印章,于2022年8月18日18:00前提交至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我台组成评标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选择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蔡麓璐
电 话:0527-84359459 手 机:13951597725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