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台开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换证工作
  • 作者: 文章来源:宿迁台 更新时间:2019-05-31 11:19:25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制度是广播电视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严格执行播出机构许可证制度,是广播电视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规范设立和运行的重要保障。
        2016年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近期开始审核换证。为切实做好此次换证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台播出机构的规范管理,总台组织播出部门认真开展台内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台标、呼号、频道(率)名称、节目设置、技术参数等各项内容严格遵循许可证的设定要求,并按时完成《播出机构和频道换证申请表》的填报工作。技术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各播出机构上报的《播出机构和频道换证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审核各项工作。
        此项工作加强了播出机构规范管理,维护好正常播出秩序,保障了广播电视健康系统的有序发展。(发射台 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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