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台通过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 作者: 文章来源:宿迁台 更新时间:2020-04-27 18:07:13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部按要求于2020年4月对总台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完善 。
        4月26日我台按书面审查要求,自行下载《书面审查用工信息模板》将完整的信息数据填入模板及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市劳动监察大队。目前,已顺利通过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审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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