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24年省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4﹞2号),开展2024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价工作。我台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确保数据真实。同时认真核对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