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文化惠民资金管理办法》(宿宣发〔2020〕15号)精神,我台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度文化惠民资金。计划财务部主动沟通活动部、手机台等部门开展初审工作,严格把关申报额度,杜绝虚报、乱报,对超标准申报行为不予上报,同时对材料内容认真把关,确保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