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必不可少的作用。许多当事人对多元调解与立案之间的关系存在误解,常常将多元调解误认为已经立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多元调解与立案的区别及关系,帮助您理解多元调解是不是意味着已经被立案。
多元调解是指在法院立案前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法。调解期间,调解员会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以应对纠纷。而立案则是将案件正式纳入司法程序,意味着法院开始对案件实行审理。
多元调解一般在法院给当事人开具立案通知书之前实行。当事人接受调解后,调解工作由法院的调解员实行。若调解成功案件则不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而立案则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之一步,意味着法院将开始对案件实施审理。
多元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若调解成功,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而立案后,案件将进入庭审阶段,由法院对案件实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虽然多元调解与立案存在区别,但二者之间也存在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部分司法管辖区法院鼓励当事人在立案前实施调解。这是因为多元调解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可以迅速解决纠纷,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调解前置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对方诉求有利于案件的应对。
在多元调解进展中,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案件则不再进入诉讼程序。但若调解失败,当事人可选择继续诉讼,此时案件将进入立案阶段。多元调解与立案之间存在一定的转化关系。
当事人收到多元调解的短信往往意味着对方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尚未正式立案。此时,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法院会向当事人发放多元调解书并由调解员实行调解。
多元调解并不等同于立案。在调解进展中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案件则不再进入诉讼程序。而立案则是案件被正式纳入司法程序,开始实施审理。多元调解与立案是两个不同的阶段。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多元调解的期限为30天。在调解期限内当事人可随时选择继续诉讼。若调解成功,案件则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多元调解与立案存在明显区别。多元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旨在通过调解员的协助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而立案则是将案件正式纳入司法程序,开始实施审理。在多元调解期间,当事人能够随时选择继续诉讼。多元调解并不意味着已经被立案。理解多元调解与立案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