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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全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提纲

2020年12月21日10:50   来源: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提纲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把全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我市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要求,着力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来告慰在宿迁这片热土牺牲的革命先烈。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对墓址、事迹或情况不明的,通过查阅史志、外出寻访以及公开征询等,走访相关单位、老军人和查阅文史记载等佐证资料,全部摸清了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并对每位烈士的姓名、出生日期、参军时间、参加的战斗、牺牲的时间和地点等情况逐一核对,并对有关缺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经过普查摸底,目前,全市共有烈士纪念设施80多处(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2处,分别是宿迁烈士陵园〈宿北大战纪念馆、宿北大战烈士陵园〉、泗洪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分别是沭阳县吴集烈士陵园、泗阳县爱园烈士陵园);安葬在烈士陵园内的有名烈士1382名;散葬烈士1621名;《宿迁烈士英名录》正在紧锣密鼓收集整理中。宿迁烈士陵园、泗洪烈士陵园、雪枫墓园、沭阳烈士陵园、小蔡集烈士陵园等5个烈士陵园被授予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潼阳镇烈士陵园等6个烈士陵园被授予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近几年,全市先后新建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纪念馆、程道口战斗纪念馆、宿北大战纪念馆新馆、大王庄新四军四师师部旧址等烈士纪念设施。针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落后,不便管理的问题,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对辖区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护修缮。2019年,全市共向省厅申请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共计488万元,其中宿豫区宿北大战烈士陵园建设资金300万元,沭阳县及其乡镇烈士陵园建设资金共188万元。目前,这些烈士纪念设施正在施工建设中。

  三是弘扬烈士精神。各地加强对烈士事迹的宣传和弘扬,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接受传统教育。广泛组织悼念烈士的群众性祭扫活动,为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提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清明节期间各地烈士纪念设施均未对外开放,为方便群众清明祭扫,我们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微信客户端,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主题纪念活动,倡导市民“网上祭英烈”,短短一周,我市参与“云祭扫”突破500万人次。清明节前夕,我们邀请7名书法家开展“清明祭英烈,笔墨寄哀思”公益笔会活动,以书法作品这一独特载体,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每年接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等组织的烈士纪念活动2万余场次,瞻仰祭扫50万多人次,唱响了缅怀先烈、铭记历史,传承民族精神,激发奋斗力量的主旋律。

  请问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有哪些规定呢?

  由于历史等原因,许多革命年代牺牲的烈士没有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近年来,烈士亲属到异地祭扫烈士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满足烈士亲属缅怀纪念需求,2020年3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对异地祭扫范围作了新的规定,一是明确了“安葬地”的概念,指出“安葬地是指烈士墓或者骨灰存放处”,烈士墓包括单体墓和合葬墓,但不包括衣冠冢;二是增加了“纪念地”的概念,充分考虑安葬在境外或在境内无明确安葬地的烈士情况,指出“在我国境内无明确安葬地的,可就近选择一处专门纪念烈士的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或者篆刻烈士姓名的烈士英名墙作为纪念地”。

  同时,《意见》规定“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确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对比原制度,该规定适度扩大了适用范围,充分考虑到无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况,更加体现人文关怀,从政策层面加大了对烈属的关心关爱力度。祭扫频率,从“每三年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同行人员不超过三人。对于部分烈士亲属年岁较大或者身有残疾、体弱多病的情况,明确需自行安排1名身体健康的亲属陪同祭扫。

  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乘坐交通工具,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优先购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并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祭扫车辆在祭扫活动期间,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优先通行,并优先享受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文化服务方面,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到国有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享受减免门票优惠政策。

  异地祭扫办理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制定计划、开具证明、通报信息四个环节。符合条件且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每年8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异地祭扫申请,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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