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五举措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020年07月11日08:41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关于支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出台后,宿迁市财政局立足职能,通过本级安排、向上争取、设立基金等举措,去年以来累计投入近1.2亿元,全力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市级科技资金与项目向高新区倾斜。一是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支持宿迁高新区的项目原则上不低于新立项项目的30%;二是每年从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高新区发展。
积极帮助高新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一是争取园区建设发展资金。共计向省争取省级高新区奖励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综合评价扶持资金等园区建设资金1430万元;二是为园区企业争取发展资金。为园区宿迁盛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宿迁)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争取省补资金共计3120万元。
与宿豫区共设基金支持高新区发展。市产业发展基金拟与宿迁高新区共同设立“宿迁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亿元,首期规模1亿元,专项用于扶持宿迁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招引和企业培育。
支持高新区招才引智。支持高新区打造“双创”人才集聚高地,安排高新区人才及创业奖补资金2030万元,兑现购房补贴790万元。
支持高新区争先进位。按照《若干政策》文件精神:“高新区在国家排名每上升1位,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安排高新区争先进位奖励资金400万元,用于2019年宿迁高新区在国家排名上升2位(由141位上升到139位)的进位奖励。(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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