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多举措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2020年09月27日08:4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宿迁市财政多举措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省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地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可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宿迁市沭阳县、泗洪县缴费费率按规定下调50%。
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费部分。截至8月底,全市减免工伤保险费0.49亿元。
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会同宿迁市人社、公安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持续加强工伤预防综合治理。2020年市区预算安排工伤预防费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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