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多举措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
2021年04月17日08:16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自2020年起,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将用地审批权、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等部分行政权力通过委托、下放方式交由市政府批准,相应收费权限转至市级。为确保委托、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资金管理安全、规范,宿迁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对策,规范相关政府性基金管理。
动态更新宿迁市《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对将由宿迁市征收的项目,及时调整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将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
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规范财政票据申领、使用,指导有关部门准确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并做好资金收缴工作,做到“票款同步”。
完善资金管理工作。通过设置财政专项结算账户等方式规范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全流程跟踪资金的收取、申请、拨付、使用、结算工作,确保资金准确核算,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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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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