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月房租减免!宿迁市财政助企纾困再加力
2021年11月01日08:4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为支持宿迁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保障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宿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房屋租金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动免租金政策落实。
《通知》对减免范围、减免标准、减免方式和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减免范围: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独资、全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标准:2021年7月份租金减半收取,8月份租金全免。减免方式: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应减免租金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从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相应租期或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约定的租期,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审批流程: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承租方资格认定说明等;承租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房产的,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自行核准;出租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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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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