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不再任性 宿迁出台《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
2020年07月10日19:18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7月10日,宿迁召开“1+X”新闻发布会,宿迁市城管局在会上就《宿迁市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办法》共29条,包括适用范围和治理主体、部门职责、处置措施和协调配合、责任追究等。
截至目前,宿迁市已完成治理各类存量违法建设5.2万平方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据悉,《办法》实施后,将有利于完善市区违法建设治理机制,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
“下一步,宿迁市城管局将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发现、制止、认定、拆除等违法建设治理重点环节,按照权责范围、规范程序,依法有序清理违建,全力打造“没有违建的城市”。”宿迁市城管局支队长王孝熙说道。
在答记者问环节,宿迁市城管局支队长王孝熙就大家关心的阳光房算不算违建的话题进行了现场答复。“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应依法予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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