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严把疫情防控“水上关”
2021年08月09日08:42 来源: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水路交通渠道扩散传播,8月5日起,宿迁交通运输部门对宿迁市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加大查验管控力度。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船闸和卫健等部门在京杭运河刘老涧船闸下游联合设置宿迁市水路交通联合疫情防控查验点,对在中高风险地区经停或船籍港为中高风险地区船舶及船员实施查验管控,重点查验船舶是否经过消杀、船员是否接种疫苗、健康码是否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记录、个人防护等,未经查验船舶禁止登记过闸。
(水路交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严格落实船舶动态报告和报港制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船舶要在进港24小时前,通过电话、甚高频和微信群等方式向水路交通联合疫情防控查验点进行申报,经查验点全面核查后方可在宿迁港区从事装卸作业。对于过境船舶和船员,需经动态报告登记方可过闸,查验点将对其运行轨迹进行跟踪,且过境船舶过境期间一律不得锚泊或人员上岸。
要求全市各港口码头企业严格遵守各项水路交通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港口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船岸界面管理,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登船、非必须不下船”管控的措施,禁止作业无关人员进入码头作业区。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在接收、转运和处置过程中,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的人员防护、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船舶污染物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严格进出港口人员车辆管理,进出港实行“人车必查”,切实做到进出港人员和车辆闭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可溯。
(水路交通联合疫情防控查验点)
同时暂停水上交通服务等搭靠作业,暂停全市水上风景游览旅游船舶运营,对于来自外地进入宿迁市重点水域垂钓爱好者,禁止乘坐当地非法船舶进入湖区从事垂钓。
(执法人员劝离岸边扎堆钓鱼的钓友)
8月5日下午,水上执法大队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向在京杭运河沿线扎堆钓鱼的钓友进行了疫情管控政策宣传后进行劝离;对外地滞留在宿迁境内船舶上的驾乘人员和对岸上钓鱼的外地钓友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核查外地钓友身份信息、健康码)
本次活动,共劝离扎堆钓友近50人、核查外地滞留船舶6艘、核查船舶随行人员17人、核查外地钓友2人,无一人有异常情况或途径中风险以上地区。
前期,宿迁交通运输部门已经通过甚高频、微信、航行通告等方式对辖区船舶进行疫情防控宣传,下一步,宿迁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对过境船舶随行人员核查检测力度,加大对京杭运河、骆马湖沿岸巡航检查力度,及时劝离扎堆钓鱼人员,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