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就业扶持)
2021年06月22日08:41 来源: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便于企业和退役军人全面了解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汇总了各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快来看看有没有您需要的!
1.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 800—17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1)网上办理。登录宿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qsbjf2.cn:9888/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进行网上办理。(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至培训机构所在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2.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最高按照初级170元/人、中级210元/人、高级29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1)网上办理。登录宿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qsbjf2.cn:9888/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进行网上办理。(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分别由出资的个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向证书发放的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3.退役军人在企业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退役军人在企业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 800—17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流程】(1)网上办理。登录宿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厅大厅(http://www.sqsbjf2.cn:9888/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进行网上办理;(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至培训机构所在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
【办理流程】(1)网上办理。登录宿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qsbjf2.cn:9888/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进行网上办理。(2)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保卡(银行卡)等至参保所在地劳动就业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5.退役军人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返乡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退役军人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高级工及以上1500元、中级工及以下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向创业就业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退役证、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填写申请承诺书和补贴申请表。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就业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账户。
6.返乡退役军人中的技师、高级技师在我市创业就业,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返乡人员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500元(返乡人员同时符合人才引进租房补贴和返乡人员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租房补贴条件的,只能申请其中一个,租房补贴期限最长2年,资金按年度发放)。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向创业就业地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符合人才引进租房补贴办理流程按照宿迁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文件规定执行;返乡人员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申请租房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申请者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填写申请承诺书和申请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租房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账户。
7.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有何补贴政策?
【补贴名称】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本市企业直接招用(非劳务派遣方式)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在本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实际招用人数500/人给予企业一次吸纳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提出申请,提供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人员名单、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填写申请承诺书和补贴申请表。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8.人力资源机构向企业推介退役军人就业,有何奖补政策?
【补贴名称】人力资源服务奖补
【补贴标准】人力资源机构向我市企业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在本企业就业6月以上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一次性奖补。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经企业盖章的符合企业一次性奖补人员名单(含为企业输送新劳动力就业的机构名称、输送时间等内容)、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工作资料、人力资源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填写申请承诺书和补贴申请表。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9.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名称】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 提醒事项】企业申请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的,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①《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②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10.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名称】安置自主择业干部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2016年5月1日起)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提醒事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享受,并通过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