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2020年12月29日08:15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宿迁市民政局通过四项举措,综合利用多种方式,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效能。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宿迁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依法依规需要报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行政许可、备案的事项以外,将换届选举、社团会费标准变更、增减服务收费项目、承接超过20万元(含)以上项目、宗教活动以及涉外等内容列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并提前20个工作日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分别书面报告。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近三年新成立的83家市级社会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宿迁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进行解读,并当场发放《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单》,告知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年检、换届、变更等义务,帮助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开展活动。
三是开展专项财务审计。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年检、社会组织换届等工作,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49家市级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重点检查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与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以及票据使用等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价等的重要依据。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清理。加大“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力度,梳理出一批长期不换届、长期不参加年检、长期不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拟对其进行撤销登记。按照相关程序,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协商,向所属的业务主管(管理)单位发出《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前会商函》征求意见,拟按照法定程序对36家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且长期不活动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