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再次提高部分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
2021年08月07日08:41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为持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宿迁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新的保障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低保标准是自2007年宿迁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14连增”。
近年来,宿迁市认真做好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拓展、保障温度不断提升。截至今年6月底,宿迁市共有低保对象7.9万户、15.6万名,其中重病“单人保”10228名,残疾人“单人保”11246名;纳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人员17025名,此次提标除惠及该类群体以外,还将惠及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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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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