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资源、优化服务、改革机制 宿迁市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照护水平
2021年09月30日08:15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发展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宿迁市聚焦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盘活乡镇敬老院资源、实施运营机制改革,探索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试点,全面提升供养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府出台《宿迁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明确到2022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有3-5所能够面向周边乡镇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体。连续三年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9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在泗阳县、宿城区开展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试点,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资源优化整合,分片集中供养和社会化运营改革,提升供养服务水平。
二是推动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以激发养老机构活力、解决服务“断层”问题为目标,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用途不改变、服务质量不降低、监管不缺失的基础上,对集中供养后闲置的或尚未纳入集中供养试点的敬老院通过完善设施、功能改造、重组整合后采取公开招标、委托运营等方式实施公建民营,进一步提升乡镇敬老院的床位使用率,确保为农村社会老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96家乡镇敬老院有20家委托给社会主体或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以该市洋河新区寿乐老年公寓(原仓集镇敬老院)为例,该机构在公建民营改革前仅有特困老人34人,床位使用率仅有32.7%。经过改革,新收住社会老人39人,床位使用率提升到了70.3%,保障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显著增强。
三是实施农村失能老人集中护理。推动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通过对现有特困供养机构或社会福利院的改造提升,全面提升集中护理机构照护能力,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及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的失能老人进行了集中护理。到2022年,全市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失智)、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目前已建成运营三所,全市近900名失能特困老人实现集中供养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