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2020年03月13日23:42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10条措施》涵盖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一建立“警企服务中心”、推行重点企业“警务专员”制度等方面,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警企服务中心”
宿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建设“警企服务中心”,落实专门机构、明确专门力量、设置专门窗口、建立专门机制,通过开通线上平台、电话热线和设立求助咨询岗,统一汇聚企业诉求,集中会办督办,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推行重点企业“警务专员”制度
坚持各级领导带头联系企业、带头走访企业、带头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重点企业设立“警务专员”,承担常态走访、问题征集、风险评估、矛盾化解、上门服务等职责,提供“当场解决、限期解决、移交解决”三套服务方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企业安全“全科体检”措施
紧盯安全问题,从商业机密、网络安全、财务管理、人防技防、交通运输、危化品监管等方面,制作《企业安防体检清单》,整合专业力量,组建“企业体检”队,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指导企业防范涉法风险
组建“公安公职律师企业服务团”,为企业在市场交易、企业管理、经营创新过程中,提供刑事法律咨询和风险隐患提示,帮助企业防范各类风险,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办、预约办、上门办、自助办等服务范围,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对重点企业高管以上管理人员、因紧急事务出国等企业人员,开通出入境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对企业的境外人员,降低永久居留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境外高管,予以最大限度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受理在华永久居留申请。
拓展上门服务事项
主动排查整治企业周边治安隐患,强化巡逻防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对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完善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帮助规划设计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线;定期派出“流动车管所”到企业服务,现场办理企业和员工车驾管事宜。
强化企业运输车通行保障
创新市区通行备案制,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企业承诺+智能在线评估+申请人在线登记”模式,自备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按备案线路和要求通行。运输期间除发生严重违法行为,一般不予扣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快查快处,轻微事故快速调解,最大限度提供通行保障。
推行谦抑审慎的执法政策
实行涉企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共性问题约见、违法行为纠错等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性化法治保障;对企业轻微行政违规行为,原则上运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处理,预警警示违法“苗头”;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发展。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专案侦办等办案机制,在努力实现快侦快破的同时,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强化涉企犯罪宣传防范
定期举办“平安企业法治讲坛”,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警示教育等专题讲座,提高企业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常态分析企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通报涉企典型案件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和工作建议,预防企业人员职务犯罪。
“为了确保《10条措施》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宿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红淦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