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围绕“四个强化”明确2020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0年04月15日08:42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根据省社会救助工作要点,结合本市实际,近日,宿迁市印发了《2020年宿迁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要求,围绕“四个强化”明确2020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继续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20年4月份起,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7月份起,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大“单人保”政策实施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大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对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规范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落实好公示制度,以公开促规范;按照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继续深化治理,坚持“错保”“人情保”和“漏保”治理并重。加强核对工作,对市、县核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核对服务能力。按照申请救助必核、动态管理常核的管理要求,对全市在保对象开展第三轮全量数据核对,对新申请救助人员一律上线核对,确保核对率达100%。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深化温情救助改革,继续推进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探索构建城乡统筹的减贫助弱长效机制,通过整合扶贫、低保、医疗等扶贫救助政策、完善市县乡村减贫助弱服务机构、建设市县乡村统一使用的智慧工作平台等方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统分结合工作机制,构建“贫有所扶、弱有所助、扶助衔接、精准高效”的减贫助弱“大民生”保障体系。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加强民政与纪检协同联动协作,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建立社会救助正负面清单,努力构建“正面清单激励、负面清单问责”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