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序时变化情况每周谈
2019年02月17日08:16 来源:宿迁环保
原标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序时变化情况每周谈
西楚网讯 截至2月8日,全市PM2.5浓度均值为87.7μg/m3,较去年同期改善11.9%;空气质量达标率为33.3%,较去年同期恶化18.0个百分点。其中,泗阳和湖滨PM2.5浓度较2018年同期未改善,分别不降反升7.3%、6.3%;宿豫、泗阳和泗洪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8年同期分别恶化20.6、15.4、15.3个百分点。另,宿豫和泗阳PM2.5浓度值排全市倒数前两高,宿豫和泗阳空气质量达标率排全市前两低,泗阳(138μg/m3)和宿城(135μg/m3)PM10浓度值排全市倒数前两高。
2月1-8日,宿豫PM2.5浓度值(108μg/m3)全市最高,泗阳PM2.5浓度值(97μg/m3)排名全市倒数第二,泗洪PM2.5浓度值(94μg/m3)排名全市倒数第三;泗洪、宿城、宿豫、湖滨和市经开区优良天数比例全市最低,均为14.3%。
对照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8日,泗阳、沭阳、泗洪、市经开区和湖滨PM2.5浓度还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泗阳和湖滨PM2.5浓度距考核目标差距较大,较2018年同期分别恶化12.5%和8.3%。沭阳、泗阳、泗洪秋冬季落尘量考核达标,其余县区均不达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序时变化情况表
(截至2月8日)
注:2月4日,宿豫区政府点位尚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复核;2月7-8日,全市国控站点数据尚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复核。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一周变化情况表
(2月1日-2月8日)
注:2月4日,宿豫区政府点位尚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复核;2月7-8日,全市国控站点数据尚未经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复核。
全市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考核
指标序时变化情况表
(2018年10月1日- 2019年2月8日)
全市1月份降尘考核指标序时变化情况表
注: 1. “-”表示下降或减少;
2. 由于目前国家尚未明确状态转换后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此报告中数据仍为标准状态下的实时数据,最终结果以总站确定评价方法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