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四大热点解读
2019年04月11日18:25 来源:皮料网
6月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56处修改,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热点进行了回应和解读。
热点问题有四:
一是河长制;
二是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三是饮用水保护;
四是违法处罚力度。
河长制为啥写入
水污染防治法?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对推进河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组织保障等都作了规定。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新修改的法律:
新修改的法律相应增加了河长制的内容。童卫东指出,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会纳入对他们的考核中,对他们的晋升奖惩等都会有影响。”
农业和农村
水污染怎么治?
在水污染方面,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
新修改的法律:
此次修改的法律明确提出,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农药;明确在散养密集区所在地的县、乡级政府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同时,还明确禁止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
怎么保障
我们的饮用水安全?
近年来,饮用水水源发生的几起突发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
新修改的法律:
法律从几方面加强饮用水的管理,规定要建立风险评估调查制度,预防风险,规定单一供水的城市要建立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或者建立区域联网供水。对农村有条件的地方也要求集中供水。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要求供水单位应当加强监测,对入水口和出水口都要加强监测,地方政府每个季度至少公布一次饮用水水安全的信息。同时如果发生了水污染突发事件,也要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如何解决
违法成本低的难题?
针对广受关注的利用渗井、渗坑等手段违法偷排现象,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又进一步加大了对此类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新修改的法律:
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针对媒体报道的恶劣违法行为又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上限,最高可达100万元。如果企业的违法情形再严重,构成破坏环境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水污染防治法还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停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