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企业,2019年度环保信任企业名单通知已出,请查收

2019年11月07日08:15   来源:宿迁环保

  关于印发2019年度环保信任

  企业名单的通知

  宿环发〔2019〕108号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各新区、园区环保职能机构,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8﹞527号)精神,促进信任保护原则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实施差别化监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创新监管形式,提高环保规范和精准执法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环保信任企业申报活动。现将2019年度环保信任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环保信任保护原则,认真落实相关要求。

  一、压减检查频次

  对环保信任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企业迎检次数;在各类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动保障督查中,环保信任企业适用豁免检查;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环保信任企业,检查频次按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最低日常检查要求执行。

  二、提高“放管服”水平

  对环保信任企业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简化环评申报手续;实施“容缺受理”便利服务措施,环评申报纳入“绿色通道”,对其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申报环评审批的,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环保信任企业项目环评审批需要总量平衡的,优先调剂总量;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的,优先统筹考虑;环保信任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要主动上门服务,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确保及时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给予政策扶持

  对环保信任企业优先安排环保补助资金、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纳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储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环保投融资渠道;优先支持环保信任企业申报江苏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对环保信任企业给予更大力度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环保融资难问题;对环保信任企业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四、优先申报豁免政策

  对列入名单的环保信任企业,可以按照《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市局核定上报,省厅同意后纳入停限产豁免名单。

  五、进行动态调整

  对环保信任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一旦发现企业未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未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出现被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等问题,将立即取消环保信任企业资格。

  附件:2019年度宿迁市环保信任企业名单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宿迁市环保信任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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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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