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解读】宿迁发布企业生态文明行为规范14条
2019年11月11日16:20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的蓝天碧水,需要每个企业的共同参与!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企业生态文明行为规范14条,并推出宣传漫画。
一、开工之前需审批,重大变动重新报
建设项目环评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批准后项目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二、环保设施同步建,投产验收要及时
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按要求开展自主验收。
三、按证排污才合法,超证排放受惩罚
企业自主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排放或超标、超总量排放都属违法行为。
四、有机废气需收集,收集处理双九十
产生有机物废气的工段,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收集和处置率达90%。
五、生物质能虽鼓励,掺烧煤炭却禁止
禁止在生物质燃料中掺烧煤炭。
六、弄虚作假要不得,偷排偷倒担刑责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违法排污。如有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定刑。
七、自行监测常开展,信息公开成常态
企业要对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通过网站、大屏进行公开。
八、在线监控不可动,治理设施莫擅停
企业应当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严禁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
九、用电工况显神威,擅停设施现原形
宿迁用电监管云平台对企业用电状况实行24小时监管,如有预警将立即组织现场核查。
十、固废贮存需规范,场所设置得合规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十一、危废转移有证寻,分类隔离很重要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申领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贮存要粘贴标签,分类存放。
十二、应急预案需编制,定期演练莫忘记
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十三、亮证执法不可拒,特殊处罚按日计
环境执法人员有权进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暗管渗井偷排、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十四、处罚决定要履行,遵规守法天地宽
企业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到期不缴纳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加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