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创新机动车尾气超标处罚监管
2019年12月22日08:15 来源:新华日报
为充分发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控制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宿迁市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目前,全市建成10套固定水平式和1套移动式遥感监测点位,率先建成覆盖市县区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对市县区重点区域高污染车辆的限行管理,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切实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10月12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的通告》, 决定从11月1日起,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抓拍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自11月1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启动以来,至11月底,已处罚机动车尾气超标车辆45台次,有效地打击了超标车辆污染问题,实现了省内首例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对超标车辆实施处罚案例。
为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规范、稳定、高效运行,实现对高排放车辆的有效治理,将出台《宿迁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机动车排放限值、超标车辆认定、部门的职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遥感监测系统的管理和要求,强化部门管理、环保检测机构、超标排放治理维护单位职责和车主单位责任,实现对超标车辆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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