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21年02月07日10:19 来源:宿迁日报
宿迁市已印发《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各县(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依据《方案》,宿迁将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
01、《方案》提出
坚持保护优先、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统筹衔接,在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宿迁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宿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率先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2、《方案》明确
科学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全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9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4个、重点管控单元124个、一般管控单元109个。实施分类管控,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省域、淮河流域管控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市域总体准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
03、《方案》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充分衔接;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 ,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产业园区的落地实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着力防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此外,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04、《方案》明确
宿迁市“三线一单”原则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更新调整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将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实时调整。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需更新的,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定期更新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及时配合更新“三线一 单”相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