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部署会
2021年07月10日18:10 来源:宿迁环保
为深入贯彻全省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找准工业污染防治短板,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7月9日下午,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并下发《宿迁市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陆为民出席会议并就专项督查整治工作提出部署要求。
会上,水生态环境处从督查工作开展背景、督查范围、工作重点、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方案解读,明确本次督查要聚焦涉危涉重行业,聚焦氟化物、石油类等工业特征污染物,聚焦雨水口、应急池排放设置等,对国省考断面上游10公里、下游5公里范围内的主干及支流河道进行详查,建立清单、强化执法监测、落实整改。
陆为民强调
做好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一要明确工作责任,企业是隐患排查的主体,要做到雨水排雨、加密监测,污水收集、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对所有出厂排口完善流量计等在线设施,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提标升级。二要明确工作要点,以企业雨水处理、污水处理及外排区域环境水质为核心,跟踪排污环节,强化出厂水覆盖式监管,严厉打击恶意排污、投机排污行为。三要明确督查目标,本次督查重点是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及能力储备情况,关键是事故应急设施配备、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是否满足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需求。四要明确工作时限,市一级行动方案、排查清单及现场检查组别需于7月16日前全部到位,执法检查和监测任务需于7月底前完成,督促查摆问题的立查立改,短期无法解决的,8月15日前完成改造方案,并稳步推进实施。五要明确分工,此次督查面广量大,执法、监测、水生态环境、应急、固化、行政审批等条线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有序,确保信息沟通顺畅、成果高质高效。
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处室,各县区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