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地下水保护条例,保障酒产区地下水资源安全
2021年12月13日14:20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是典型的苏北水乡、水韵之城,独特的水域环境与郯庐断裂带构造运动双重作用,造就了广袤的巨厚含水砂层,蕴藏丰富的地下水资源,由此孕育出了全国著名的酿酒产业与白酒品牌。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自2020年8月起开展《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编制工作,经过2021年8月31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内容:根据酒产区地下水保护工作需要,全面考虑洋河新区、泗洪县经济发展现状与长远要求。保障以洋河、双沟为代表的名优酒企发展,权衡中小酒企现实需求;禁止建设除民生项目之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场地和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分为总则、地下水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章节,共三十八条。《条例》按照确定酒产区地下水保护区范围,明确酒产区地下水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与情形,规范酒产区地下水使用问题,界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的整体性和规范性。
《条例》特点:因地制宜,划定酒产区地下水保护区,分别为洋河酒产区和双沟酒产区地下水开采相对集中区和直接补给保护区。洋河酒产区地下水开采相对集中区的范围,是指以振洋路为东界,盐洛高速公路为南界,洋河大道为西界,卓玛河为北界的合围区域;双沟酒产区地下水开采相对集中区,是指以新扬高速为东界,周冲路为南界,西环路—双五线—古淮河为西界,北环路为北界的合围区域。
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直接补给保护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依据直接补给区内地质结构特征和地表污染物对地下水质的潜在影响具体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将用法律手段保护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为做大做优做强宿迁酒产业、建设“中国酒都”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