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丨宿迁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管控
2022年03月01日09:20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警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空气质量将维持或进一步加重。按照《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自3月1日1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机制。
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节约用电。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和天然气电厂优先发电。
具体应急管控措施:
1、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根据新修订的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钢铁、玻璃、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3、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4、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5、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6、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7、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8、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10、禁止露天烧烤;
1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