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暨案件规范化工作推进会
2024年02月23日08:15 来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市、县统筹,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月20日下午,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暨案件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昌金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案卷评查情况和省生态环境案卷质量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分析了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并对处罚系统使用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要求:要加强知识储备,提高办案能力。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必须坚持学习,紧跟法律法规更新步伐。市执法局要制定全市执法系统学习计划,各执法单元根据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要互相交流,学习研究相关案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要强化锻炼本领,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案件,依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行使裁量权。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证据充分、审查程序规范、裁量依据得当。
会议强调:要推动执法稽查常态化。将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作为稽查重点内容,坚持日常稽查与专案稽查、专项稽查相结合,在现场稽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处罚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稽查,进一步丰富稽查方式,以执法稽查促进行政处罚整体质效提升。
要推动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执法案卷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直观展现了行政执法的过程,同时也间接反映了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素质,而案卷评查是检验案卷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要不断优化案卷评查标准,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稳步提升案卷质量。
要推动省厅处罚系统使用规范化。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是省厅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规范处罚流程的有效措施之一,各执法单元要严格落实省厅要求,全流程使用系统办理案件。
各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法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