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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水政“四个到位”规范行政执法

2019年08月06日08:16   来源:宿迁市水利局

  为加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辖区内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发挥水利行政执法震慑效应,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水政监察大队通过“四个到位”进一步规范水利行政执法。一是宣传到位。采取广角度、多渠道、立体式开展水利普法宣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执法人员普法宣传技能,提高群众对水法规知识普及率;二是执法到位。处理水事违法行为时,严格把握适用立案查处的四个必要条件,正确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适用水利法律依据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标准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突出证据充分具体,体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三是整改到位。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的,不仅适用行政处罚程序,而且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水事违法行为,要求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譬如:水工程要求恢复工程原状,水资源取水案件要求限期拆除取水机具封填非法水源井。四是巩固到位。在水资源执法检查中,重点打击市区洗车场所、建筑工地、洗浴场所等非法取水行为,加大城乡结合部水资源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城乡结合部水资源监管盲区,对已封填的非法水源井,采取执法“回头看”方式予以核查,巩固水资源执法成果,防止非法取水行为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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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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