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市级验收
2019年12月30日08:03 来源:宿迁市水利局
12月25日,宿迁市水利局按照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规定,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完成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市级验收。宿豫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带领区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
市四部门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深入宿豫区来龙灌区玉皇农民用水协会、朱林圩农民用水协会、许林泵站以电折水示范区、陆集水价改革试点区,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及实际运行状况、计量措施、工程管护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查验。召开会议听取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并查验改革台账资料。验收工作组经过认真讨论和对照打分,认为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应改面积全覆盖;通过工程措施、农业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节水效果显著;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较为规范;建立了灌区、乡镇及农民用水协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工程运行良好;水费收缴率超过95%;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合理。验收结论为“合格”。
宿豫区总面积686平方公里,核定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应改面积为45.98万亩。宿豫区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年度被水利部列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完成改革面积3.7万亩。2015年,该区自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示范区改革工作,建成推广示范区2个,完成改革面积1.2万亩。2016年10月,在《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实施方案》获得宿豫区政府批准后,该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入快速推进期,建立健全“四项机制”,至2019年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5.98万亩,实现应改面积全覆盖,注重改革台账归集整编,在全市率先完成区、乡镇自验,并具备先行成市级验收条件,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水价改革成果,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水价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总共: 1页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