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大中型灌区及农村河道划界工作全面启动
2020年09月10日08:25 来源:宿迁市水利局
近日,宿迁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新一轮河湖工程范围划定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省市自然资源有关要求,本次范围划定工作主要涉及到农村河道、灌区工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开展划定工作,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配合技术方案把关、成果入库等工作,相应最高层级河长负责协调经费落实、部门协同等问题。
为做好市级范围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部署县际接边处置、成果汇总等相关工作,市水利局8月28日组织召开大中型灌区及农村河道划界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区水利局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合理编制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经费预算,落实技术服务单位,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内部分工,有序推动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工作部署,2020年要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工程的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管理范围划定任务。2021年基本完成以县级河道为重点的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其中列入国家水普名录的1495条河道、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
我市自2015年市政府部署开展河湖工程范围划定工作以来,已基本完成省骨干河道、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既定任务。我市此次新一轮河湖工程范围划定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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