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规范规费征收行为
2020年11月04日08:16 来源: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根据《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下放涉及收费事项调整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116号)精神,结合宿迁市实际情况,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用地审批权下放规费收取问题的通知》。明确我市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分成比例以及缴费流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规费征收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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