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专项评估促规范 督导赋能提质量
2022年05月26日08:43 来源:宿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保教工作质量,宿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纳入教育督导范畴,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学段覆盖面,为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工作把脉问诊。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督导内容。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专家团队,制定出台《宿迁市宿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细则》,细则分为6项32条105个观测点,分别从从党建引领、办园条件、保教队伍、安全卫生、教育教学、管理绩效等六方面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评价,为幼儿园督导工作的标准化、精准化打下基础。目前,该项目被评为宿迁市教育督导创新项目。
二是分步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宿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三步走,稳步将规范办园作为督导工作重点。一是在省内率先试点将区域内三大幼教集团纳入挂牌督导;二是将挂牌督导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区31所公办幼儿园;三是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目前,已经形成“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模式,确保各督学常规督导每月必到,专项督导每学期所有幼儿园全覆盖。
三是多种方式,全面评估发展情况。各督导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察半日活动、人员访谈等形式,全面细致深入的了解各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督促幼儿园筑牢疫情防线、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水平,为幼儿提供规范、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根据督导工作需要,采取现场观摩、专题讲座、工作研讨等多种形式对督学进行定期培训,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交流,提高督学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是提升效能,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总结、推广被督导单位教育管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对教育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情况通报,督促被督导单位限期整改;同时,根据督导结果,分析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教育管理和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区教育局将教育督导报告、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制定教育政策、作出教育决策和安排教育项目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