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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023年07月11日16:50   来源:宿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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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

一年一度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即将开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受理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宿城新区新儿童医院南侧,渤海路和吉林路交叉口,乘坐203、810路公交车可达)教育局117、118、119服务窗口。

  3.咨询电话:0527-84239723   0527-80903105

  二、办理贷款对象及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区(含洋河新区、市经济开发区、苏宿工业园区)。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区(含洋河新区、市经济开发区、苏宿工业园区);

  5.共同借款人若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办理贷款额度及期限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用途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六、办理贷款合同签署

  1.首次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服务窗口当场签署合同;

  2.办理续贷的,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办理。借款学生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

  七、办理贷款材料准备

  1.高校新生

  (1)高中预申请的《贷款申请表》原件。未进行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须在现场签署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可办理贷款;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可办理,过期身份证不可办理);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

  (4)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高校在校生首贷:

  (1)高校预申请的《贷款申请表》原件。未进行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须在现场签署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可办理贷款;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可办理,过期身份证不可办理);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

  (4)借款学生学生证原件。

  3.续贷:

  (1)续贷申请表;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注:首贷(续贷)申请表填写网址:https://sls.cdb.com.cn(流程:登录-申请贷款-填写申请表-自行导出并打印,不需盖章)。

  八、还款政策及流程

  1.正常还款:学生毕业后,助学贷款每年需要偿还利息或本金1次,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1日—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9月1日—9月20日),学生在20日前可以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再通过支付宝手机客户端、云闪付APP线上还款,或带银行卡前往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银联专用POS机刷卡(信用卡不可用)。

  2.提前还款:助学贷款每月(11月除外)都可以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可一次结清合同或归还500元以上(100元的整倍数),提前还款于每月15日前申请,每月20日扣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3.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负担。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4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年限低于宽限年限的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宿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九、贷款逾期的影响

  1.贷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十、相关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进入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会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排队等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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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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