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2024年05月11日08:44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
今年1-4月泗洪县大病补充保险报销235.56万元、3030人次,其中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32.84万元、2378人次,异地就医报销102.72万元、652人次。今年以来,县医保局通过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十四五”低收入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低收入人口就医负担。一是“十四五”低收入人口中原建档立卡人口被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对纳入宿迁市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剩余费用再按85%比例报销。二是未纳入“十四五”低收入人口原建档立卡人口,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当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剩余费用超出3000元部分再按70%比例报销。三是纳入和未纳入“十四五”低收入人口中原建档立卡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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