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全力保障防疫药品稳定供应
2022年12月18日08:43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
当前,居家治疗成为广大群众应对新冠病毒的主要方式,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意义重大。国务院“新十条”特别规定,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购买“四类”药品。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密切联动全区药械供应单位,并加强药店巡查,有力督促各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新举措,保障我区药品市场稳定供应。
一是压实药品供应主体责任,集中约谈各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全力保供应;二是执行限购措施,每名顾客每样限量采购1盒(瓶);三是加大宣传,呼吁理性购买,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做好购药提示,做好科学防疫宣传,科普用药安全知识,勿盲目囤药、用药;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对全区药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药品采购渠道,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药品。
目前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供应较为充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795种“四类药品”,除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品种(均有其他功能相同的药品替代)外,其余药(用)品均可以正常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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