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到沭阳开展电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2019年04月13日08:18 来源:花乡沭阳
4月12日,江苏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琦一行来沭阳县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瑞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绍广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由徐德主持。会上,我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并根据立法调研要求进行了发言。为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我县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政府零投入、群众零负担、各方得实惠”模式,导入物联网智能应用,引入市场机制,借助通信行业网络、保险行业救济、科技企业技术三方资源,把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与安装物联网芯片相结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实现了政府、企业、群众三方收益的目标。
在广泛了解情况后,王琦对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给予肯定,表示回去后将会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不断完善,使其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利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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