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2019年11月23日08:44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11月21日,沭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沭阳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刘瑞春、张彬、徐勤生、刘绍广、王雪梅出席会议,副县长邓衍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兆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8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暨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工作、我县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我县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情况、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会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沭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在城区召开,会期三天半。
会议还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以及人事任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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