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工商业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次下调
2021年01月03日08:43 来源: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区工商业电价将再次迎来下调,自2021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51分,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降低4.78分。
调整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电度电价,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分别为0.6664、0.6414、0.6314、0.6164;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电度电价,元/千瓦时),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分别为0.6068、0.5968、0.5818、0.5568、0.5318。采取市场交易方式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形成,电网企业按规定收取输配电价。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执行上述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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