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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四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024年05月03日08:44   来源: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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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洋河新区四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一季度,洋河新区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1664.1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71.8万元,节约资金292.3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7.57%。

  一、统筹预留采购份额

  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对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400万元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落实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的采购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小微企业应占到该分包合同金额30%以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加快采购资金支付

  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供应商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

  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

  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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