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纪委通报4起涉农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2019年01月16日16:04 来源:宿迁之声
西楚网讯 界集镇山头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周庆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6年1月,根据上级安排,要求各村上报“十三五”期间低收入户信息采集表,时任界集镇山头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的周庆国在没有到于某某家调查的情况下,以年人均收入不高于6000元的标准,编写于某某家的低收入户信息采集表,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于某某家被列入低收入户。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此,周庆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陈圩乡颜庄村原会计陈东冒领农补资金问题
2008年至2012年,陈东在任颜庄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家庭名义冒领农直补资金,共计9398.48元,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此,陈东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太平镇谢嘴村原会计谢士权侵占保险理赔款问题
2015年,谢士权将虚报亩数投保的小麦保险理赔款325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此,谢士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太平镇谢嘴村委会主任谢永高侵占保险理赔款问题
2015年,谢永高将虚报亩数投保的小麦保险理赔款320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此,谢永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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