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相应措施
2019年02月21日12:00 来源:宿迁环保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2月20日午后,苏北5市空气质量可达中度—重度污染,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启动条件。自2月20日16时起,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宿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管控措施
宿迁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全市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知》(苏政办发〔2019〕5号)明确的黄色应急管控措施:
1、各地根据黄色(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2、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3、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4、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模板拆除、外架拆除、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5、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6、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7、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8、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总共: 1页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