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24名工作人员
2019年04月06日15:57 来源:微博宿迁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部门、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部门、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4 日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418房间(发展大道2480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
4.网上报名人员要将所报的部门及岗位名称填写清楚,未写人员将视为无效报名;并且要在笔试前按照要求核实所有信息,未按要求核实报名信息的人员,将视为无效报名。(网上上传相关报名资料或邮寄)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总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人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的人员,取消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纪检监察室)。
六、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4359983、15996707882(徐女士)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461887370 @qq.com)
查询网址: www.xichu.net
(附网上报名表)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招聘人员报名表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岗位简介表
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