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里!2019宿迁中考招生政策新变化!
2019年04月10日14:21 来源:微博宿迁
《宿迁市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宿招委【2019】1号)4月9日印发,一起看看2019年宿迁市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招生计划
凡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在宿迁招生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统一在《2019年宿迁市中考指南》上公布。
◆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为统招计划。民办普通高中按统招(含指标生和体艺特长生)、 择校两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鼓励民办普通高中申报统招计划,参照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民办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40%,民办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30%,民办二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15%。
◆宿迁中学“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单列计划,自主招生。
◆四星级普通高中试行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经批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另文下达。
◆鼓励宿豫实验高中等高中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开展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综合高中班,职业院校的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单列,学籍挂靠在联合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展教育扶贫工作,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开设“宏志班”。
◆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分类招生,即按“升学型”和“就业型”两类分别申报招生计划,在申报计划时,按专业进行。在招生过程中,可根据学生选择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人数。如需要专业加试或面试,须报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报考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生范围
◆全市划分中心城市(含市直、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个区域。四星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不得跨区域招生。
◆为落实市委引进优质资源办学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面向全市参照四星高中招生,泗洪姜堰高级中学在全县参照四星高中招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民办高中跨市招生应到招生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保证招生秩序稳定。
考试实施
考试方案按《宿迁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宿教基发[2019]9号)执行。中考总分为780分,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实施。
◆体育考试分值为40分。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另文下达。
◆2019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16:40进行,考生集中到各县区中考考点考试,实施统一管理。(市外初三转入学生及2018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地生考试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二地生补考。)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基本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标准和时间段,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以及市直初中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筹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由县(区)教育局规定考查内容和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中考结束后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19日至24日,其中6月19日至22日为志愿填报时间,6月23至24日为志愿打印签字留存时间。
◆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6月19日至22日)。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每人自己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
◆填报志愿说明:中考志愿设为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与“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为两种类型志愿,可以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时,考生可根据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在允许报考的范围内,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同一学校有不同计划类型(统招、择校)的分设志愿代码,考生应作为两个独立志愿填报。报考热点高中指标生时,应将该普通高中放在第一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录取工作
中考录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以及填报“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后录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
热点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统招计划正常录取。
宿迁中学创新人才班和四星高中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提前单独录取。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统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投档志愿不足或报到逾期有缺额,可以提请补录。在得到批准及办理退档手续后,限期补充录取。普通高中补充录取自主组织生源时,在全市范围内可以不受招生区域限制,但必须严格执行“三限”,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或已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的考生一经录取,也不得另择他校。
◆第二批次录取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的考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集中录取,与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同时段进行。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第三批次录取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招生,市、县(区)招生办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志愿信息,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
每批次投档或录取结束后,市招生办公室将在宿迁市中考服务平台( zk.sqjy.cn)上公示投档或录取信息,供考生查询。
照顾政策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加分的形式进行量化,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
◆照顾加分的条件与分值: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照顾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认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港澳籍的考生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凡符合条件的加分对象,必须在4月底前向所在学校申报,并交验相关的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由县(区)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招生办公室)。逾期申报一律无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最高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