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2019年04月11日14:26 来源:微博宿迁
宿城区人民政府于李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宿城区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推举结果,同意:
李 祥 任区残联理事长;
王 威 免去区残联理事长职务。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 胜 兼任区政府研究室(挂牌)主任、区大数据管理局(挂牌)局长、区政府外事办公室(挂牌)主任;
赵海军 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挂牌)副主任,免去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赵益飞 兼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局长,免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刘伯承 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副局长,免去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王莉莉 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主任(身份性质不变),免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刘 扬 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副主任(身份性质不变),免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翁崇松 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 抗 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陈 昀 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高黎明 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阳 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宿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 虎 兼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主任;
任易非 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主任,免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为银 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副主任(身份性质不变),免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萍 兼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挂牌)主任;
苏静军 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杰 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朱 翔 兼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局长,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局长职务;
顾海涛 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身份性质不变),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副局长职务;
牛士友 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身份性质不变),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城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允达 兼任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挂牌)主任;
刘月峰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职务;
海建国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木森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 成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仲 弟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何庆松 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挂牌)副主任;
张 莹 兼任区文物局(挂牌)局长;
唐春亮 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强 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张丽梅 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道政 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 瑞 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锡玫 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 鹏 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马玄春 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俊昌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巩宏民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 军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水利局副局长、区运南水务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 旭 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金 辉 兼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牌)主任,免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仝巨泽 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周连梅 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李 苗 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培青 兼任区知识产权局(挂牌)局长;
臧 锐 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姬广海 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李 阳 任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 刚 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黎军 免去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申沛渠 免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刘锦云 免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根玲 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瑞红 免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庄永武 免去区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杨俊才 免去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殷 勤 免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彩芹 免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马 毅 免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佳 免去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 梅 免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钱立新 免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鹏飞 免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傅 剑 免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 德 免去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陈茂兰 免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其他相关人员职务随机构更名、撤并作相应调整。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