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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人看过来!检察院、银行招聘工作人员

2019年05月02日14:21   来源:宿迁之声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沭阳籍户口,限男性,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证及以上驾驶证,三年及以上驾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④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一) 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检察院大楼707室,联系电话:0527-83597238;0527-83597296)。

  4.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等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两项成绩总分进入前2名的,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考试内容为:

  1. 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维修及保养基础知识、道路行车安全知识;

  2. 驾驶技能测试:场地驾驶技能测试、道路驾驶技能测试。

  (四)体检、考察

  1.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29日

  沭阳东吴银行大堂助理招聘

  因业务发展需要,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堂助理3名,招聘后派遣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网点从事大堂助理工作。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大堂助理3名。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形象良好,仪表大方,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及亲和力;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会计、金融、经济类专业优先;

  4. 经过专门的业务和服务礼仪培训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待人热情、善于沟通,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

  6.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以上岗位条件优秀者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至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邮箱: dtzl2017@163.com 。个人简历需含学信网认证结果(附带二维码)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5日。

  (二)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四、录用后的管理形式

  录用后与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 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527-84390316、0527-843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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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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