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通报2起诈骗、非法拘禁典型案例
2019年06月11日15:10 来源:
沭阳县青少年广场办公室办事员杨成诈骗案
经查,2017年3月至8月,杨成以帮助被害人孩子入学及减免学费为由,骗取王某等7人共计人民币65510元。2017年9月27日,杨成主动到沭阳县公安局投案。2018年9月27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经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成开除公职处分。
沭阳县马厂镇厂东居委会居民单兆兵非法拘禁案
经查,2016年2月5日,单兆兵及其子以索债为由,租用轿车强行将袁某潮从沭阳县带至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在此过程中,先后对袁某潮实施殴打、恐吓,迫使其打了一份40万元的欠条。2016年10月20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单兆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为此,单兆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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