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庙头镇后圩村后头新型社区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06月20日17:12 来源:
沭阳县庙头镇后圩村民委员会委托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后头新型社区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庙头镇后圩村
1.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承包方式:本工程为整体代建,由中标方全垫资全承包。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价款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30%支付回购房工程总造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回购房工程总造价的50%;主体完工支付至回购房工程总造价的90%;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付清剩余全部回购房工程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企业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建单个15000平方米及以上小区工程)的业绩。自2015年6月1日(含)(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招标人将在标后对此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6)申请人在报名期间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将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0日9:30至2019年06月25日17:00至沭阳县金源公寓3楼招标代理室咨询获取文件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份,售后不退。需拷贝项目全套图纸、工程量清单电子档(投标人自备U盘)(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养老保险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具体承建人)个人资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或证件除个人资信证明为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注: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户名:沭阳县庙头镇后圩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沭阳农商行庙头支行;
帐号:3213220261010000012770;
7.工程建设保证金
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700.00万元,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交至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共同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退还,进场全面施工后,退付保证金15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再退付保证金15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0%,再退付保证金150万元;主体完工,再退付150万元;竣工验收合格,余款全部退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庙头镇后圩村民委员会
地址:沭阳县庙头镇后圩村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永怡
电话:18451807520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301